当前位置: 首页 > 依法治校 > 依法治校 > 正文

安庆师范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校领导联系基层的实施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6-22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校领导与基层单位和师生员工的联系,根据中央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校领导联系基层的主要任务:及时全面地听取基层单位和师生的意见,了解基层工作状况和校情民意,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深入做好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基层单位和师生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管理决策水平不断提高和各项工作在基层落实。

第二条 校领导联系基层的主要形式:密切联系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实施轮流带班巡查制度、深入基层调研走访、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定期通报学校情况、深入课堂听课、联系服务专家、联系党外人士、召开座谈会、坚持双重组织生活、参加学生活动、校领导接待日、慰问送温暖活动、书记校长信箱等。

第三条 密切联系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坚持和完善校领导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制度,对分管、联系单位工作给予精心指导,认真听取分管、联系单位的意见和建议,督促落实学校各项决策部署;参加分管、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其他有关活动;定期到分管、联系单位研究和指导工作;定期与分管、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

第四条 实施轮流带班巡查制度。每周确定一位校领导实施校园带班巡查,深入教学、科研和管理一线,走访学生宿舍、食堂和教室等地,及时了解师生学习生活和校园安全管理情况,倾听师生心声,了解掌握实情,并向校领导碰头会通报情况,形成反应快速、运转高效的校园应急值守和处理机制,确保校园平安、和谐、稳定。

第五条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在出台事关学校发展全局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前,根据工作分工,校领导组织职能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咨询相关方面专家意见建议,充分征求教代会及相关群众组织意见。

第六条 定期通报学校情况。坚持党代会年会、教代会年会制度,向党员代表和教代会代表及时通报学校年度工作情况;定期向离退休老同志和党外人士通报学校改革发展情况。

第七条 深入课堂听课评课。根据学校课程安排,确定听课对象,了解教师备课和教学情况,了解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情况,加强与任课教师交流,并提供必要的教学指导。

第八条 联系服务专家。积极推进专家建言献策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学校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中的作用;关心专家生活和工作困难,协调解决专家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为专家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第九条 联系党外人士。校领导与党外具有代表性的知识分子建立相对稳定的联系,定期走访联系对象,关心党外人士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听取党外人士对学校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定期召开座谈会。根据工作分工,定期召开党外代表人士、教师、学生、离退休老同志以及各级干部等参加的各类座谈会,认真听取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建议,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第十一条 定期参加学生活动。分管教学、学生、后勤的校领导经常性参加各类学生活动,对学生开展活动进行指导和帮助。其他校领导积极参加年度大型学生活动,切实关心学生成长。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校领导按照组织关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及相关活动,带头履行党员职责,听取其他党员同志的意见建议,帮助其他党员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十三条 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采用每月轮流接待方式,认真听取来访者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对正确的意见虚心接受,提交学校研究,对不正确的意见做出解释和说明,做好思想疏导工作。

第十四条 举行慰问和送温暖活动。凡重大节日,校领导根据分工和学校安排走访教师、离退休老同志、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采取多种方式慰问生活困难的师生员工,及时把党的关怀和温暖带给他们。

第十五条 坚持书记校长信箱制度。对来信来电反映的问题,学校办公室按照校领导工作分工进行呈报、督办和反馈,及时进行调查和研究处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保护来信来电人的隐私。

第十六条 学校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和协调落实校领导联系基层工作。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