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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填写文件材料交接清单的具体要求

【来源:党委办公室 院长办公室 外事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07-11-10 】


各单位填写文件材料交接清单的具体要求

 

1、各单位向综合档案室移交的文件材料,须按文件交接清单的栏目要求逐件填写,并一式二份,一份存综合档案室,一份自存。

2、声像类形成的照片、光盘等,结合形成相对应的文件材料,组合在一起填写清单,并在每张光盘和照片等各种载体上注明时间、地点、人物、事由等。

3、财会类文件材料按《财会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的要求进行组卷,以案卷目录的形式移交综合档案室。

4、科研类文件材料的清理,主要是填写已结束的材料(将一个课题所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组合在一起)。

5、党务类、行政类形成的文件材料,须按年度划分:年度内的按中央、省级、本院分级填写,本校党代会、教代会、团代会文件材料须单独填写清单。

6、教学类形成的文件材料,按学年度填写清单。其中,学籍管理中形成的各类材料按照《教学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中JX11.5条款要求进行组卷,以案卷目录形式移交综合档案室。

7、设备类形成的文件材料需成套性填写,其中,声像载体材料参照第3条要求填写。

8、基建类文件材料按照《基建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执行,做到工程结束后组卷,以案卷目录形式移交综合档案室。

9、出版类文件材料按照《安庆师范学院出版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进行组卷,以案卷目录形式移交综合档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