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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11-04 】

  六、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

  严格党支部书记选配标准。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教师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大力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建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培育工程,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实现“双带头人”支部书记选拔方式全覆盖。“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一般应兼任本单位行政职务。教师党支部书记任期内应保持相对稳定。

  强化党支部书记培养培训。高校党委要结合学校实际,分级分类组织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任前培训、示范培训和集中培训,每年组织安排1次教师党支部书记校级集中轮训。校、院(系)级党组织要结合科研合作、扶贫攻坚、部门挂职等工作,积极为党支部书记搭建实践锻炼的平台。教师党支部书记培养培训,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首要任务,把增强党务工作能力作为培训重点,把强化党性锻炼作为重要方式。

  完善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激励保障措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应参与本单位工作规划、干部人事、年度考核、提职晋级、评奖评优等重要事项讨论决策,享受职务职级“双线”晋升政策,其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待遇。建立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考核机制,推行教师党支部书记向上级党组织述职制度,定期开展优秀教师党支部和优秀教师党支部书记的评选表彰工作。学校选拔院(系)级党政干部,要把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经历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条件。

  强化支委班子建设。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担任副书记或委员,并作为支部书记后备人选进行培养锻炼。加强对支委班子成员的教育培养,强化支委意识,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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