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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11-04 】

三、党员教育管理

8.发展党员工作:上级党组织发展党员计划落实到位。发展党员有计划,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重视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入党。

9.党员教育培训:党支部书记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 学时,至少参加 1 次集中培训。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 32 学时。注重运用共产党员网、安徽先锋网或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开展党员教育,共产党员微信易信、安徽先锋网微信和“安庆师范大学党建e平台”党员订阅率不低于60%、党支部书记订阅率不低于 90%。突出党性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和学风建设,经常性教育有措施,集中培训有记录。

10.党费收缴管理:指定专人收缴党员党费,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每年 1 月、7 月份,公示 1 次党费收缴情况。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可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少交或免交党费。党费使用要符合相关规定。

11.组织关系管理: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 1 次集中排查,党员组织关系、入党积极分子接续培养转接工作规范,积极推进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

12.流动党员管理:每学期开展 1 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积极开展流动党员网上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双重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13.党内激励关怀:落实学校开展的党内表彰活动,做好评选推荐等工作。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定期开展关怀帮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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